拒绝接受违法印刷品声明
2021-12-14 08:35
本公司郑重声明:
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承接印刷业务,拒绝承接、印刷包含如下内容的印刷品:
1、含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内容的;
2、含有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内容的;
3、含有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内容的;
4、含有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、习惯内容的;
5、含有宣扬邪教内容的;
6、含有扰乱、破坏社会稳定和秩序内容的(如:代开发票等);
7、含有宣扬赌博、暴力或者教唆犯罪内容的;
8、含有侮辱、诋毁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内容的;
9、含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内容的;
10、含有敏感内容的(如:文革时期、越南战争时期、核试验时期资料等);
11、含有传销、疑似传销、保健品夸大治疗效果内容的;
12、含有涉黄内容的(如:有明显诱惑、酒店上门服务、找美女帅哥、会所休闲喝茶、养生SPA、高端养生、私人订制暗示等);
13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含有明确版权信息、宗教类画册的;
14、不能提供商标注册证和所有人授权委托书,含有注册商标标签(带®标签或不带®)、驰名或知名商标、产品使用说明、产品包装盒、手提袋的。
15、其他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禁止内容的;委托人如交付印刷的商品符合上述情况,一经发现,将会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,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特此声明!
十堰快印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2021年12月1日